2023年4月12日,回澜律师事务所承办的N先生与张某执行案件,由法院对张某执行司法拘留。拘留过程中,委托人N先生现场收到张某还款35万元,并与被执行人张某达成协议,六个月内支付剩余欠款30万元。
一.案情回顾
2013年 N先生借款给张某人民币26万元,后张某未按期还款。
2019年 N先生起诉张某,法院判决张某归借款本金、利息、违约金。
2020年 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。无财产线索执行案件终本。
二.执行经过
1.调查
2023年,N先生委托回澜律师事务所,回澜强制执行研究中心重点查询了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、出入境、高消费以及工作收入等相关情况。
尽管张某及其丈夫为避免强制执行,现有财产皆已转移至他人名下,回澜执行团队仍了解到:张某与其丈夫为长沙核心商业地段多处门面的实际持有人,收入较高;张某之子在国外留学;在执行案件终本期间有在长沙市某地标性五星级酒店消费记录。
2. 恢复执行
依据已经获取的张某相关的财产线索,我所律师向法院申请了恢复执行。
3. 司法拘留
4月12日,法警将被执行人张某司法拘留,在执行拘留过程中,张某当即表示愿意归还欠款35万元,随即现场转账。剩余30万元每月至少偿还5万元,六个月之内还清。
三.小结
具有金钱给付内容案件的执行,往往会遇到被执行人已转移、隐匿财产的情形。胜诉权益的实现,需要多方因素协作配合。
作为申请执行人,应当想方设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,这也是最高法院《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一条规定的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义务。
四.关于我们